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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百五十四 米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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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,说什么谢。”

    阿青低下头没说话。

    李思谌没听到她的声音。微微有点失望。

    不过妻子面皮嫩,想现在就听她说出他想听的话,是有些难。就算催着她说了。也没有趣。

    况且,就算不说,他也能够猜到一些她的心思。

    两人之间的静默,反而是此时无声胜有声。

    李思谌拉着她的手往前走:“对了。你听岳母说起过石家的事情吗?”

    “说过,可不是不多。”

    因为吴婶本身就没在东平侯府待太久,她本是薛家的丫鬟,到石家的时间短,对石家也谈不上什么了解。她提起更多的是薛家,还有阿青的生母。

    吴婶并不怕多提起故主。阿青就会同自己离心了。正相反。她怕阿青不记得生母,所以尽己所能的想多告诉她一些。

    在吴婶口中,薛氏差不多是个十全十美的人物了,生得好,心灵手巧,温柔大方,待人也从无坏心。

    人们在叙述和回忆的时候,有时候不是有意夸大,而是记忆会自动的把往事和故人加以美化。就象影楼里的艺术照片,多少要PS一下,至少也得加层柔光。

    阿青相信吴婶说的话,但是她对那未曾谋面的生父和生母的确毫无印象,想到他们的时候,心里也会替他们的遭遇觉得难过,除此之外,就没有更多了。

    “怎么想起来问这个?”阿青有些不解。

    李思谌略一思忖,有保留的告诉她:“我在想当初替东平侯府料理后事的人。如果不是至亲至近的人,在那种时候。不会有人甘冒风险做这样的事情。”一个搞不好,就会被牵连进来自身难保。

    在当时那种时局,已经没处讲理了,许多人就象疯了一样,而其他的人要么跟着一起被逼疯,要么就是被这些疯子灭掉。

    阿青想了想:“你是说,当初东平侯府除了我,可能还有别的人活了下来?”

    李思谌点点头。

    “你在查找这个人吗?”

    “当年旧事知道的人太少了,又过了这许多年,我现在还没有什么头绪。”

    “你……这件事会不会惹上麻烦?”对阿青来说,虽然她也想了解自己的过去,可是她更担心这件事会给李思谌带来麻烦。

    “没事的,你不用担心。”

    李思谌心说,其实知情人还是有的,就是人家不会张口。碍于对方的身份和情面,李思谌也不好软磨硬泡。

    更何况,这件事情现在扑朔迷离,如果真牵涉到皇上,那李思谌确实也不能硬着那股劲儿去犯天子之忌。

    他和阿青说起一些有趣的见闻。

    “……有一次我到放生池边上,看着不知道哪里来的一只花猫蹲在池边的石头上,想伸爪去捞放生池里的鱼吃。放生池说是池,其实是个大潭,又有活水,只有人往里放生,没人去捕杀,有的鱼甚至身长三尺。别说那猫够不着,就是够着了,是它吃鱼,还是鱼吃它呢?”

    阿青果然被逗笑了:“我不大去放生池,下次去真要好好看看。”

    她一笑,李思谌讲的更起劲了。

    “都说人气旺,草木之气也会跟着旺盛。这话一点不假。御园里的茶花虽然有花匠精心养护,开出来的花总有一种孱弱之态。可是神光寺前的茶花,乃是信徒所种,僧人们也没有去怎么打理过,顶多就是除除杂草,可那茶开的满株都是,远远看去有如云霞。都说是神光寺有人气,有佛光,所以花也比别处的旺盛。”

    阿青点头:“我也发现了,万佛寺后面的梅花也生得特别好。”

    僧人虽然也会照管那些花木,但绝没有自家花匠照看府中的花木那样精心,因为和尚的本职工作不是伺候花。可是一边是精心照料,一边是野生野长,府里的就是没有那佛寺前的好。

    所以地气、人气之说,也是有道理的。

    “那这院子的花,开的其实也不错啊。”

    “以后会越开越好的。”李思谌心里是这么想的,嘴上也就这么说了出来。

    夫妻俩散过步,阿青白天已经练过字,就拿起针线来做,李思谌写了两篇字,过来看她做活计。

    这是给他做的,不用问一眼就能看出来。

    “给我的?”

    阿青点头,还说:“我是拿着你原先的袜子比的大小剪的,你脱了鞋让我再比比看。”

    这袜子不比别的东西,衣裳做大了还能凑和穿,袜子作大或是做小了,脚可吃不了委屈。

    李思谌十分配合的把鞋袜脱了,让阿青拿着一只完工了大半的袜子在他的脚底比量了一下。

    李思谌笑微微的看着她认真的扯着袜子丈量他的脚,感觉自己这只脚从来没有这般享受过。

    “还好,”阿青松了口气。

    要是大了还好,可以在脚趾那里再截短一点。要是小了……那就没办法了,连想送给别人穿都不大可能。

    因为吴叔和小山的脚都挺大,比李思谌的大,这李思谌要是穿着小的袜子,他们更不可能穿得上了。

    李思谌看着那只做的很是用心的袜子,忍不住加提了个条件:“我看京里近日来,都流行带一种头巾,后头带坠角,正中一般是嵌玉或是镶金珠的。”

    “你喜欢?”阿青也见过那样的头巾:“可我怕做不好。”

    吴叔没有那个喜好,他这人对花哨的东西从来都跟看不见一样。不光他,吴家的其他人的日子一样过的很朴实,就算到了京城日子过的舒服有下人服侍,也没有变得奢侈讲究起来。象这种头巾,阿青是见过的,但是从来没有做过——家里人都不戴嘛,做给谁?

    不过李思谌不一样,宗室子弟总是在仪表上要更讲究一些,而且他生的……比旁人好,戴这个一定也很好看。

    “那我回头试试。要是做的不好……”

    “肯定好。”李思谌赶紧捧场。

    阿青琢磨,回头让人去外面的衣帽铺看看,买一个回来当样子,依葫芦画瓢总不是难事。她的手艺这一两年没少做活计,比以前精进多了。就算不能做的比外头那种强,至少不比那样的差。

    男人穿着自家媳妇做的针线出去,有时候也是一种可以夸口的体面。(未 完待续 ~^~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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